湖北金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和环保实际,全面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湖北金鸡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2023年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23年2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对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关于开展云梦县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3.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3.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金鸡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胜强
公司简介:湖北金鸡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电镀化学品及添加剂、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的化工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钢铁、汽车轴瓦、油田、医药等行业。
2016年,公司依托云梦县盐化园区氯气的资源优势,投资4850万元于云梦县园区建设甲基磺酰氯等基础化工原料6800吨项目,该工程主要建设主体工程有甲类车间、氯气仓库、丙类仓库、甲类仓库、盐酸罐区、配件仓库、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用于生产甲基磺酰氯产品系列、氯代碳酸乙烯酯和二甲氧基嘧啶,甲基磺酰氯系列产品采用“二甲二硫氯气+水解+锡置换”工艺。二甲氧基嘧啶系列采用“硫脲与丙二酸二甲酯环合+中间体S1与硫酸二甲酯进行烷基化+中间体S2与三氯氧磷进行取代+中间体S3和甲醇钠进行甲氧基化后与双氧水进行氧化”工艺。
企业所在地:云梦隔蒲潭镇盐化工园区1号路(雷公桥路)以北、新云应公路以东。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甲基磺酰氯生产线尾气采用三级石墨降膜吸收器对HC1气体进行吸收,尾气中HC1和氯气再经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嘧啶生产线尾气采用环合反应釜配套减压蒸馏系统+碱液吸收塔对尾气吸收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区大小呼吸尾气采用碱液喷淋塔进行吸收,二甲基二硫罐区大小呼吸尾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工程尾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氯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相关管控要求。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全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尾水送至云梦县盐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满足云梦县盐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氯化物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的有关要求执行。
3.2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
排污许可证(91420923MA487MOMXDO01V)。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登记表(预案编号:420923-2020-017H)
特此公示。
联系人:徐航
联系电话:18371269270
湖北金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